酒精检测仪多少算酒驾 大冶一“酒麻木”两次被
大冶一男子因酒后驾车先后两次被查,不想第三次因“隔夜酒”惹祸,再次被警方抓获。9月20日,被行政拘留10天的这名“酒麻木”懊悔不已,表示不再以身试法。
9月2日,大冶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大冶市还地桥镇刘汤臣路段设卡检查时,拦下一辆小车后,民警闻到司机李某身上竟有一股酒味,难道早晨喝了酒?而李某一脸坦然表示,自己当天并没有喝酒。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时,这名司机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52岁的李某是大冶保安镇人,自己做些小生意,生活无忧爱上了贪杯,独自一人也要喝上两杯。在头一日晚上,其在家中喝了酒后,认为次日驾车很安全,却不想身体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到了酒驾标准。就在民警进一步查询信息时震惊地发现,李某于2018年6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荆门大队处罚;2020年7月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大冶交警大队二中队查处,被拘役了一个月,目前驾驶证仍处于吊销状态;此次已经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800元的处罚。考虑到中秋节前让其回家与家人团聚,在9月20日拘留期满李某释放。
大冶交警大队一负责人介绍,酒精在人体中消散的时间一般为10至20小时,但这个数字并不是绝对的,因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与很多因素有关,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是不一样的,即时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不一样。因此,建议如果前一天喝酒喝得比较多,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要保持24个小时的间歇期。(来源:极目新闻,原标题:不长记性,大冶一“酒麻木”两次被查又因“隔夜酒”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