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4日消息(记者利声富)无证驾驶本身就安全隐患重重,再加上酒驾,危险有多大可想而知。日前,陵水交警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查获3名无证酒驾摩托车的男子。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7月12日晚,陵水公安交警在椰林镇滨河南路、223国道243公里附近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连续查获3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20时15分,在滨河南路临时执勤点,执勤民警对琼D1K8L3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吴某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吴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琼D1SK97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莫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同样,莫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20时45分,在223国道243公里附近临时执勤点,执勤民警对琼DIU562二轮轻便电动摩托车驾驶人苏某进行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苏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陵水交警对吴某、莫某某、苏某等三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的处罚。
陵水交警提醒,有些电动两轮车驾驶人误以为酒驾只局限于驾驶汽车,这是错误的。酒后驾驶电动两轮车同样属于酒驾,切勿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陵水三男子被罚,标题: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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