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范一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在广大驾驶人中形成了共识,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甚至还妄想耍一些小聪明来躲避处罚,结果往往是徒劳。
9月12日零时5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民警在辖区魏都大街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辆车牌号为“津C8***7”的轿车司机看到前方有民警查车,突然减速,停在路边。民警立即上前核查其证件信息并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事人看到检测数值后声称自己没喝酒,只是吃药了。民警告知当事人要带其去医院抽血,最后以血液检测结果为准。经过血液鉴定,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的醉驾行为已按危险驾驶罪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标题男子醉驾被查“甩锅”吃药涉危险驾驶难逃刑责,来源:新浪、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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